花法

 

【花法】

「拳套」的產生,我想也是在中國武術的傳承上無可厚非的過程,畢竟在方便練習、教學傳承、或表演怡情上,都是一個比較佳的方式。但是,太注重拳套而忽略了實際的用途,則是一條不對的道路。

在明朝武術家的眼光裡,拳套就是「花法」之一(包括拳和兵器都是):

‧戚繼光「禁花法說」:「花法者,真法之賊。……凡為槍為鈀為刀為棒,但不殺人者,即花法也。雖殺人而左右跳動、忽進忽退者,可用於游場對破,但不可用於大眾齊奮亦等之花法矣。」

‧吳殳「真器說」:「武藝之真假不可不辨,此生死勝負關頭也,假者意在悅目欺人,對破多出兩平;真者朴淡無可悅意、在殺人,對破必分勝負……

‧何良臣「陣紀」:「外如花刀花槍、套棍滾權之類,誠無濟于實用,雖為美觀,亦何益于技哉?是以軍中之切忌者,在套子武藝,又所恨者,在強不知而為知。」

‧徐光啟「兵機要訣練藝條格」:「故短刀亦人人該學,亦除去花舞,專學架格擊刺數法」

老話一句,武術因用而設,只有從用的角度,重新審視、注重對練,才可能恢復傳統武藝文武合一精神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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